當郵局收到郵資不足的郵件,郵局仍然會繼續處理郵件並通知收件人,安排如下:
由2016年4月19日起,香港郵政將不會上門派遞郵資不足的郵件。收件人將獲發通知書到指定郵政局(不包括流動郵政局)領取郵件及繳付欠資費用。
要避免阻延郵件派遞,寄件人必須在投寄的郵件上書寫正確的收件人地址及按郵件樣式和重量支付足夠郵資。
郵資不足的郵件會以平郵付運而不作另行通知。若如已付郵費不足以支付平郵郵費,派件時收件人於目的地需支付不足之數及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