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推出全新的「香港邮政帐户」,客户只需登记一个帐户,即可透过综合平台使用香港邮政的所有网上服务(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及「邮购网」),体验以单一帐户使用网上服务带来的方便。

步骤1:在香港邮政网站按「登记」的连结
步骤2:填妥登记表格
步骤3:成功递交表格后即可登入使用网上服务
如需协助或查询,请致电香港邮政热线2921 2222或电邮至 hkpo@hkpo.gov.hk。
答:「香港邮政帐户」是香港邮政推出的全新网上帐户,客户只需登记一个帐户,即可透过综合平台使用香港邮政的所有网上服务(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及「邮购网」),体验以单一帐户使用网上服务带来的方便。
答:但凡使用香港邮政网上服务(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及「邮购网」#)的人士,便需登记「香港邮政帐户」,以单一帐户使用所有网上服务。
*注:「投寄易」附属帐户及「我的特快专递」使用者帐户的持有人则无需登记,可继续沿用原有帐户使用「投寄易」及「我的特快专递」。
答:登记「香港邮政帐户」是免费的。
答:详情请参阅如何登记「香港邮政帐户」(PDF)。
答:基于保安理由,「香港邮政帐户」会因累计5次未能成功登入而被封锁。你可重设密码以解封帐户。有关重设密码的详情,请参阅以下问题6。
答:可按以下步骤重设密码 —
「重设帐户密码」的连结有效时限为24小时。我们建议你收到「重设帐户密码」的电邮后立即重设密码。
如在重设密码方面仍遇到其他问题,请致电香港邮政热线2921 2222或电邮至 hkpo@hkpo.gov.hk。
答:香港邮政网上服务帐户(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及「邮购网」)一经连结至「香港邮政帐户」便不能解除。如需协助,请致电香港邮政热线2921 2222或电邮至 hkpo@hkpo.gov.hk。
答:每个「香港邮政帐户」可连结一个「投寄易」帐户*、一个「我的特快专递」帐户*、一个「香港邮政通函邮寄服务」帐户及一个「邮购网」帐户。
注:只限「投寄易」的主帐户及「我的特快专递」的管理帐户。
答:不会。持有「投寄易/特快专递」API帐户的客户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帐户名称和密码登入。
答:多重认证是一种资讯保安程序,要求你在登入网上服务时提供两种不同形式的身份验证。除了提供你的用户名称和密码外,你还需要提供发送到你的註册电邮地址、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的验证码。
答:多重认证有效保护你的个人资料及帐户安全,即使他人知道你的密码,也难以登入你的帐户。
答:多重认证适用于以香港邮政帐户登入以下网上服务,包括:
答:由 2026 年 5月 4 日 至 2026 年 8 月 3 日,你可以选择略过设定多重认证,仅使用你的香港邮政帐户名称及密码登入。由2026 年 8 月 4 日 起,你必须使用多重认证登入网上服务。
答:由 2026年8月4日起,你必须在下次登入时立即设定多重认证,方可继续登入网上服务。
答:不需要。使用「智方便」登入的用户无需使用多重认证登入。
答:不适用。多重认证目前仅适用于使用香港邮政帐户登入。
答:不适用。多重认证目前仅适用于使用香港邮政帐户登入。
答:请致电香港邮政热线2921 2222或电邮至 hkpo@hkpo.gov.hk。
答:请按照以下步骤为你的帐户设定多重认证:
答:不需要。你只需进行一次设定。完成设定后,你登入时系统将向你的註册电邮地址发送验证码,作为登入认证的一部分。
答:不可以。目前仅适用于区号为 +852 的香港手提电话号码以短讯接收验证码。如果你没有香港手提电话号码,请使用电邮接收验证码。
答:如果你登入时无法使用你的註册电邮地址,可以选择透过以下方式接收验证码:
答:登入你的帐户并进入「登入验证方法」页面,便可以新增你的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两者在设定过程中都必须通过验证码进行验证。
答:不可以。一旦你的帐户设定了多重认证,它将成为随后所有登入的保安要求,以确保帐户安全。
答:请检查你的「垃圾邮件」文件夹。如果仍然收不到,请点击「重发验证码」。
如果你已设定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你可以选择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接收验证码。
如果你没有设定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请联络香港邮政以进行身份核实及协助恢復帐户。我们强烈建议你在仍可登入帐户时,在「登入验证方法」页面中预先设定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
答:验证码具有时效性。请确保你输入的是最新收到的验证码。如果你请求了多个验证码,只有最后一个有效。此外,请检查你是否仅输入了 6 位数字,而不包括前方的 3 位英文字母。
答:不可以。基于安全原因,多重认证必须与你的註册电邮地址连结。如果你需要更改註册电邮地址,请在完成多重认证设定前,于「帐户资料」页面进行更新。
答:可以。如要更改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请先取消原有的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然后新增新的备用电邮地址或备用手提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