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何时就已投寄至其他目的地的邮件提出查询?

在提出查询前,你应先考虑寄出的邮件是否有足够时间送达目的地。一般而言,有关特快专递邮件的查询必须于投寄日期起计两日后至三个月内提出;至于挂号邮件或包裹,则可于投寄日期起计两星期后至五个月内提出。请注意,由于其他目的地之邮政机关不会处理逾期提交的查询,故此,所有未能于期限内提交的查询,本署将无法办理。

至于易网递 (e-Express)服务邮件,所有追查资料载于目的地邮政机关或本署网页,寄件人可于投寄当日起计六个月内在前述网页追查邮件,寄件人无需聯络邮政查询组。详情请参阅易网递 (e-Express)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