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签收的邮件或体积过大而未能投进信箱的普通邮件,邮差会将邮件派递到户註1。如上门派递时无人收件,邮差会按一般程序发出领取邮件通知卡,通知收件人到指定邮政局领取邮件。收件人或其代理人可凭領取邮件通知卡到指定邮政局领取邮件,或当邮件为特快专递邮件或包裹时,可选用「再次派递服务」(须另收费用及只适用于入口特快专递和包裹)。

为记录邮差上门派递邮件不成功的情况,除普通邮件外,邮差到户派递邮件不成功时,会以电子手帐拍摄该户楼层号码或具标誌性公共空间的照片,作为曾经上门派递的记录。

拍摄所收集到的资料只会用作邮件处理,并不包含个人资料。

註1: 香港邮政以「按址派递」原则派递邮件(即按照邮件上的收件地址进行派递),而非按照邮件上註明的收件人派递邮件。如派递地址为分间单位,在大门入口设有独立门钟,或邮差可以清楚辨识分间单位的房号,本署会如常安排到户派递;如分间单位未有在大门入口装设独立门钟,因邮差无法从大门进入以辨识内里分间情况,为免邮件被其他分间单位的人士签收而引起争议,邮差一般不会到户派递邮件,但会在其电子手帐记錄派递结果及向收件人发出領取邮件通知卡。

常见问题展开/摺叠

  1. 邮差在什麽情况下需要拍照以作记录?
  2. 有关拍照安排有否涉及收集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