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欧盟、瑞士和挪威对进口及转口内载货品的空邮邮件实施新的保安及安全措施,需预先为邮件在投寄地离境前进行初步清关评估。请提交准确的电子报关资料供海关评估。
寄件人需提供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以在有需要时可收取由香港邮政发出就相关外地海关在邮件清关上的要求的短讯,并跟进有关事宜。相关短讯不会内藏超连结要求寄件人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如对有关短讯有任何怀疑,市民可直接联络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详情请按此。
如需要派送签收,可考虑使用挂号服务。
这项服务适用于需特别处理的重要邮件。
有关服务有下列特点:
目的地 | 超过200个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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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编号特征 | 以R*字首 |
预计派递时间 | 投递空邮挂号邮件往海外目的地需要4至24个工作天,当中视乎航班状况、清关进度及航空保安检查等因素而定。在计算各类邮件的投寄日及抵港日,以及评估服务承诺下的服务表现时,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不计算在内。 就不同目的地的预计派递时间而定,请参阅香港邮政 "邮费及服务 – 第八部 : 预计派递时间(POS 15附页)" |
网上邮件追踪 | 邮件追查资讯只适用于当地邮政机关有提供资讯的目的地 |
签收服务 | 有^ |
投寄证明书 | 寄往所有海外目的地的挂号邮件需使用挂号条码,并投寄时贴上邮件上。如顾客透过投寄易网上平台投寄邮件,可投寄当日起六个月内到投寄易平台下载投寄证明书。 |
禁寄物品及受管制物品 | 有关各目的地的禁寄物品及受管制物品的详情,请参阅《邮政指南》。寄件人有责任查明各目的地的进出口规例(如禁寄、管制(包括检疫、药物管制等))及所需文件(如商业发票、产地来源证、卫生证明书、牌照、须受检疫货物(如植物、动物、食品等)的许可证)。香港邮政如发现邮件内载任何禁寄物品,邮件将被退回,所缴付的费用亦不获发还,寄件人须自行负责不遵守有关规条所招致的损失。 |
注: 未确知邮件已送达前需妥善保存投寄证明书。如欲查询派递状况,可致电查询热线2921 2211,或于香港邮政网页下载或前往任何一间邮局索取邮件查询表格(Pos 28B)。
挂号邮包如有损坏或遗失,我们将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有关规定,最高赔偿320元加已缴付的邮费(并不包括挂号费)。您可为高价值的物品购买附加保险服务。
对于寄往或经转已实施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的目的地,邮件的电子报关资料会在离境前预先进行初步清关评估。邮件如未能完成外地海关的预先评估程序、邮件未离境并退回寄件人,已支付的邮费将予以退还 (内藏危险品或禁寄物品除外)。
顾客可于投寄邮件前,按此查阅邮政指南的「海外邮政–运送目的地的服务资料」。
邮件不应附有非本港的回邮地址或夹附其他寄件人的邮件。
^部分目的地暂停服务或不会提供签收服务,详情请参阅香港邮政最新消息有关《各海外目的地现时可提供的服务類别》及《不会提供签收派递证明的目的地》的通告。
邮费按样式(即「小型信件」、「大型信件」和「邮包」)、重量及目的地划分收取。每件挂号邮件在缴付邮费时,须同时缴交$15.5的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