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观邮政局/中央邮件中心
申请参观须知
中央邮件中心参观现已增设参观新邮展廊的行程,请按此了解更多有关邮展廊的资讯。
甲、一般注意事项
- 香港邮政(以下简称「本署」)只接受本地学校、注册慈善团体和注册非牟利团体的参观申请。注册慈善团体和注册非牟利团体于递交申请时,请附上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以证明其慈善性质或非牟利性质,例如税务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信件等。证明文件副本须由团体负责人妥为签署,并加盖团体印章,以示真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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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参观名额有限,为使你的申请更高效,请先致电本署管理事务科(电话:2120 2652/ 2120 2653),待确定有空档后,才递交申请表格 (PRS002-F)。填妥的申请表格可经以下途径递交:
- 所有申请须于参观日期前至少一个月前向本署提出。
- 每团必须安排至少一位18岁或以上的职员/老师陪同。参观学校/团体的负责人须时刻留意参观者的秩序,并确保其安全。如参观者对本署场地或设备造成损毁,须向本署作出赔偿。
- 参观期间不得录影或拍摄。
- 公众假期及邮务高峰期,恕不安排参观,详情请致电本署管理事务科(电话:2120 2652/ 2120 2653)查询。
- 如天文台于预定参观时间前三小时仍然悬挂3号或以上颱风信号,或红色/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佈极端情况,所有参观即告取消,恕不另作安排。
- 如申请获得批准,本署会在收妥申请表格后十四个工作天内发出书面回复,以作确认。
乙、参观中央邮件中心注意事项
- 中央邮件中心设有约1小时的粤语导赏安排。
- 中央邮件中心不提供泊车服务,学校/团体须自行安排交通。
- 参观者必须为8岁或以上(就读小三或以上班级)。
- 每组参观中央邮件中心导赏团的人数(包括随行老师/工作人员)最少为10人,最多为25人。
丙、参观邮政局注意事项
- 每间邮政局的参观人数限制均有所不同,参观时间亦视乎办公时间而定,详情请致电本署管理事务科(电话:2120 2652/ 2120 2653)查询。
- 参观邮政局只限于柜位大堂范围,并不设导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