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推出全新的「香港郵政帳戶」,客戶只需登記一個帳戶,即可透過綜合平台使用香港郵政的所有網上服務(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及「郵購網」),體驗以單一帳戶使用網上服務帶來的方便。

步驟1:在香港郵政網站按「登記」的連結
步驟2:填妥登記表格
步驟3:成功遞交表格後即可登入使用網上服務
如需協助或查詢,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或電郵至 hkpo@hkpo.gov.hk。
答:「香港郵政帳戶」是香港郵政推出的全新網上帳戶,客戶只需登記一個帳戶,即可透過綜合平台使用香港郵政的所有網上服務(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及「郵購網」),體驗以單一帳戶使用網上服務帶來的方便。
答:但凡使用香港郵政網上服務(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及「郵購網」#)的人士,便需登記「香港郵政帳戶」,以單一帳戶使用所有網上服務。
*註:「投寄易」附屬帳戶及「我的特快專遞」使用者帳戶的持有人則無需登記,可繼續沿用原有帳戶使用「投寄易」及「我的特快專遞」。
答:登記「香港郵政帳戶」是免費的。
答:詳情請參閱如何登記「香港郵政帳戶」(PDF)。
答:基於保安理由,「香港郵政帳戶」會因累計5次未能成功登入而被封鎖。你可重設密碼以解封帳戶。有關重設密碼的詳情,請參閱以下問題6。
答:可按以下步驟重設密碼 —
「重設帳戶密碼」的連結有效時限為24小時。我們建議你收到「重設帳戶密碼」的電郵後立即重設密碼。
如在重設密碼方面仍遇到其他問題,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或電郵至 hkpo@hkpo.gov.hk。
答:香港郵政網上服務帳戶(包括「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及「郵購網」)一經連結至「香港郵政帳戶」便不能解除。如需協助,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或電郵至 hkpo@hkpo.gov.hk。
答:每個「香港郵政帳戶」可連結一個「投寄易」帳戶*、一個「我的特快專遞」帳戶*、一個「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帳戶及一個「郵購網」帳戶。
註:只限「投寄易」的主帳戶及「我的特快專遞」的管理帳戶。
答:不會。持有「投寄易/特快專遞」API帳戶的客戶可繼續使用原有的帳戶名稱和密碼登入。
答:多重認證是一種資訊保安程序,要求你在登入網上服務時提供兩種不同形式的身份驗證。除了提供你的用戶名稱和密碼外,你還需要提供發送到你的註冊電郵地址、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的驗證碼。
答:多重認證有效保護你的個人資料及帳戶安全,即使他人知道你的密碼,也難以登入你的帳戶。
答:多重認證適用於以香港郵政帳戶登入以下網上服務,包括:
答:由 2026 年 5月 4 日 至 2026 年 8 月 3 日,你可以選擇略過設定多重認證,僅使用你的香港郵政帳戶名稱及密碼登入。由2026 年 8 月 4 日 起,你必須使用多重認證登入網上服務。
答:由 2026年8月4日起,你必須在下次登入時立即設定多重認證,方可繼續登入網上服務。
答:不需要。使用「智方便」登入的用戶無需使用多重認證登入。
答:不適用。多重認證目前僅適用於使用香港郵政帳戶登入。
答:不適用。多重認證目前僅適用於使用香港郵政帳戶登入。
答: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或電郵至 hkpo@hkpo.gov.hk。
答:請按照以下步驟為你的帳戶設定多重認證:
答:不需要。你只需進行一次設定。完成設定後,你登入時系統將向你的註冊電郵地址發送驗證碼,作為登入認證的一部分。
答:不可以。目前僅適用於區號為 +852 的香港手提電話號碼以短訊接收驗證碼。如果你沒有香港手提電話號碼,請使用電郵接收驗證碼。
答:如果你登入時無法使用你的註冊電郵地址,可以選擇透過以下方式接收驗證碼:
答:登入你的帳戶並進入「登入驗證方法」頁面,便可以新增你的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兩者在設定過程中都必須通過驗證碼進行驗證。
答:不可以。一旦你的帳戶設定了多重認證,它將成為隨後所有登入的保安要求,以確保帳戶安全。
答:請檢查你的「垃圾郵件」文件夾。如果仍然收不到,請點擊「重發驗證碼」。
如果你已設定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你可以選擇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接收驗證碼。
如果你沒有設定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請聯絡香港郵政以進行身份核實及協助恢復帳戶。我們強烈建議你在仍可登入帳戶時,在「登入驗證方法」頁面中預先設定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
答:驗證碼具有時效性。請確保你輸入的是最新收到的驗證碼。如果你請求了多個驗證碼,只有最後一個有效。此外,請檢查你是否僅輸入了 6 位數字,而不包括前方的 3 位英文字母。
答:不可以。基於安全原因,多重認證必須與你的註冊電郵地址連結。如果你需要更改註冊電郵地址,請在完成多重認證設定前,於「帳戶資料」頁面進行更新。
答:可以。如要更改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請先取消原有的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然後新增新的備用電郵地址或備用手提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