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以「按址派遞」原則派遞郵件,即郵件只按照其收件地址進行派遞,而非派遞至郵件上註明的指定收件人。郵差會將須簽收的郵件或因體積過大而未能投進信箱的普通郵件派遞到戶。若派遞地址為分間單位,則只有在大門入口安裝了獨立門鐘,或郵差可以清楚辨識分間單位房號的情況下,本署才會如常安排到戶派遞;否則,為免郵件被居於其他分間單位的人士簽收而引起爭議,郵差一般不會到戶派遞郵件,但會在其電子手帳記錄派遞結果,並向收件人發出領取郵件通知卡。
一般情況下,若上門派遞時無人收件,郵差會按既定程序發出領取郵件通知卡,通知收件人到指定郵政局領取郵件。收件人可憑領取郵件通知卡到指定郵政局領取郵件;若郵件為特快專遞郵件或包裹,收件人亦可選用「再次派遞服務」(須另收費用,並只適用於入口特快專遞郵件和包裹)。
為妥善記錄郵差上門派遞郵件不成功的情況,除普通郵件外,郵差會以電子手帳拍攝該戶樓層號碼和/或具標誌性公共空間的照片,作為曾經上門派遞的記錄。
拍攝所收集到的資料只會用作郵件處理,並不包含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