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發展,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直至另行通知為止,郵差上門派遞所有須簽收的郵件時,不會要求收件人簽署,以減少社交接觸,但仍會輸入派遞記錄。
上門派遞郵件不成功,郵差會按慣常程序發出領取郵件通知卡。收件人可到指定郵政局領取相關郵件,於郵政局的領件安排則維持不變。
如郵件在郵政局領取,領件人須出示領取郵件通知卡及其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方可簽收郵件;本署人員會記錄領件人的姓名。
* 香港郵政接受以下類別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