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於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內載貨品的非本地掛號郵件。詳情請按此。
如需要派送簽收,可考慮使用掛號服務。
這項服務適用於需特別處理的重要郵件。
有關服務有下列特點:
| 目的地 | 超過200個目的地^ |
|---|---|
| 郵件編號特徵 | 以R字首 |
| 預計派遞時間 | 投遞空郵掛號郵件往各目的地需要4至24個工作天,當中視乎航班狀況、清關進度及航空保安檢查等因素而定。在計算各類郵件的投寄日及抵港日,以及評估服務承諾下的服務表現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不計算在內。就不同目的地的預計派遞時間,請參閱香港郵政 "郵費及服務 – 第八部 : 預計派遞時間(POS 15附頁)" |
| 網上郵件追蹤 | 郵件追蹤資訊需視乎目的地當地郵政機關有否提供 |
| 簽收服務 | 有^ |
| 投寄證明書 | 寄往各目的地的掛號郵件需使用掛號條碼,並投寄時貼上郵件上。如顧客透過投寄易網上平台投寄郵件,可投寄當日起六個月內到投寄易平台下載投寄證明書。 |
註: 未確知郵件已送達前需妥善保存投寄證明書。如欲查詢派遞狀況,可致電查詢熱線2921 2211,或於香港郵政網頁下載或前往任何一間郵局索取郵件查詢表格(Pos 28B)。
掛號郵件如有損壞或遺失,我們將根據萬國郵政公約的有關規定,最高賠償320元加已繳付的郵費(並不包括掛號費)。郵件內載的文件賠償款額不會超過其重置發票/單據/記錄所示的重置成本,上述價值以最低者為賠償額準則。間接損失或利潤虧損均不會計算在內。您可為高價值的物品購買附加保險服務。
對於寄往或經轉已實施歐盟進口管制系統2的目的地,郵件的電子報關資料會在離境前預先進行初步清關評估。郵件如未能完成外地海關的預先評估程序、郵件未離境並退回寄件人,已支付的郵費將予以退還 (內藏危險品或禁寄物品除外)。
顧客可於投寄郵件前,按此查閱郵政指南「各地郵政機關的服務資料」。
出口掛號郵件不應附有非本港的回郵地址或夾附其他寄件人的郵件。
^部分目的地目前暫停服務或不會提供簽收服務,詳情請參閱香港郵政最新消息有關《各目的地現時可提供的服務類別》及《不會提供簽收派遞證明的目的地》的通告。
郵費按樣式(即「小型信件」、「大型信件」和「郵包」)、重量及目的地劃分收取。每件掛號郵件在繳付郵費時,須同時繳交$15.5的掛號費。
*有關郵件重量及體積,請按此查閱: 郵政指南>>重量及體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