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刊登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助理經理(行政事務)
(年薪約379,000元,另加約滿酬金)
主要職責:
- 協助處理人力資源管理和人事事宜(例如僱員賠償、退休和調職);
- 處理一般行政、文書和財務事宜,以及檔案管理;
- 協助擬訂預算和人力需求計劃;
- 協助進行招聘工作和處理聘任相關事宜;
- 處理公眾查詢和投訴;
- 督導辦公室的文員和其他初級人員;以及
- 執行主管指派的其他任何職務。
入職條件 ﹕
-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認可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 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人力資源管理或辦公室行政方面累積不少於三年工作經驗,曾擔任管理或行政職位者尤佳;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為「課程乙」)取得第3等級(2007年以前為「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
- 具備良好的語言和書寫能力,並熟悉電腦操作,包括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以及中英文文書處理技能;
- 具備良好的組織、分析、人際和項目策劃/項目管理技巧;
- 心思縝密,能獨立工作,積極主動,樂於投身團隊工作;
- 富責任感,熱情洋溢,品行端正,正直誠實;以及
- 具行政經驗或曾在政府/公共機構工作者可獲優先考慮。
聘用條款:
- 合約為期兩年;
- 月薪27,110元;
- 按表現酌情發放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薪金;
- 年假14日;以及
- 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 申請人須於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前(香港時間)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法遞交申請:
-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在網上申請後,須於2026年1月7日或之前,將履歷表和過往及現時任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至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七樓人事及聘任組或投入設於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地下大堂的投遞箱。投遞箱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或
- 將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連同履歷表和過往及現時任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至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七樓人事及聘任組或投入設於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地下大堂的投遞箱。投遞箱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助理經理(行政事務)職位」。申請人如透過網上系統申請,請在郵寄文件每頁清楚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確保郵寄地址正確無誤,並支付足夠郵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並非採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未有夾附履歷表和過往及現時任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 獲取錄的申請人預計於2026年4月上任。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即當作落選論。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受聘。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者作進一步處理。在這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和證書的副本郵寄至上述地址。
-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2120 2549。
- 刊登日期: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