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寄邮件往指定目的地 须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寄件人投寄内载货品邮件往或经转以下目的地前,必须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1. 投寄内载货品的各类邮件往印度尼西亚(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澳洲、巴西、约旦、韩国、挪威、瑞士、欧盟27个成员国*、内地、英国及美国**
  2. 投寄内载货品的空邮邮件经转欧盟27个成员国、挪威及瑞士

请点击此处查看目的地名單。

*欧盟27个成员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典、爱尔兰、奥地利、卢森堡、芬兰、葡萄牙、波兰、捷克、希腊、匈牙利、克罗地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斯洛伐克、马尔他、拉脱维亚及保加利亚

**包括美国海外属地 (加罗林群岛、关岛、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北)、帕劳、波多黎各、萨摩亚(美国属土)、美属处女群岛及威克岛)

上述邮政机关提醒,各类内载货品邮件如未附有正确电子报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不获处理而被退回。寄件人应提供回邮地址及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被退回的邮件如未载有寄件人资料将被销毁,而邮费将不获退回。

为加快清关程序,寄件人在投寄文件及货品往所有目的地前,应尽量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香港邮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网上平台(「邮件清关易」、「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及「立即寄件」)、香港邮政流动应用程式及各邮政局内配备的「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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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投寄内载货品空邮邮件往/经转欧盟、瑞士和挪威的海关要求

欧盟、瑞士和挪威已于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对进口及转口内载货品的空邮邮件实施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ICS2)新的保安及安全措施,需预先为邮件在投寄地离境前进行初步清关评估。

投寄内载货品的邮件,现时寄往欧盟和瑞士已需提交电子报关资料;而由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寄往挪威也有相关要求。根据新措施,相关外地海关将会就邮寄往或经转该地内载货品的空邮邮件,寄件人必须提交准确的电子报关资料供海关评估。

寄件人需提供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以在有需要时可收取由香港邮政发出就目的地或相关海关在邮件清关上的要求的短讯或电邮。寄件人需于投寄后一至两天内查看短讯或电邮,并于有需要时跟进有关事宜。相关短讯或电邮不会内藏超连结要求寄件人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如对有关短讯或电邮有任何怀疑,市民可直接联络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

请点击此处查看目的地名單。

按此了解
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 (ICS2)

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内容与现时以纸张表格申报一样,包括:展开/摺叠

为方便寄件人输入电子报关资料,香港邮政已提供各项渠道供寄件人于寄件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包括:展开/摺叠

寄件人可使用电脑或移动装置,透过以上渠道随时随地提供电子报关资料。同时,香港邮政亦已在全线邮政局内设置「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让没有自备有关装置的寄件人仍可提交资料,简单便捷。

请下载「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快捷地输入电子报关资料

「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iOS)

「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Android)

请参考如何使用「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内的「邮件清关易」功能

注意事项:展开/摺叠

  1. 特快专递及包裹(空邮及平邮) - 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途径

    • 特快专递及包裹(空邮及平邮) - 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途径的无障碍版本

    • 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邮件需附有电子报关资料
    • 如寄件人使用手写的投寄表格,寄件前请选择合适的平台,包括「邮件清关易」或「我的特快专递」输入电子报关资料。
    • 投寄时,寄件人可向柜位索取透明表格袋载入投寄表格及其他有关文件。
    • 上门收件服务并不适用于利用「邮件清关易」及「投寄易」製作投寄表格的特快专递邮件。
    • 寄件人使用上门收件服务时,必须确保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特快专递邮件已附上电子报关资料。邮差同事会要求寄件人提供已输入资料的证明 (如「邮件清关易」确认电邮、或「我的特快专递」记录)。
  2. 挂号及普通邮包(空邮及平邮) - 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途俓

    • 挂号及普通邮件(空邮及平邮) - 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途径的无障碍版本

    • 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邮件需附有电子报关资料
    • 寄件人如现时已使用「立即寄件」网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已输入报关资料,则无需再次提供电子报关资料。如未有使用,则应在投寄普通及挂号邮件前,预先向邮政局的柜位索取标籤条码以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 普通邮件:

      寄件人可透过「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提供电子报关资料,方法如下:

      • 于邮政局柜台领取附有”U” 开首的邮件条码报关单,并把附有条码的报关单贴于邮件上,然后透过「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输入邮件条码并按指示如实输入报关资料,即可投寄。

        CN22

    • 挂号邮件:

      寄件人如现时已使用「投寄易」或「立即寄件」网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已输入报关资料,则无需再次提供电子报关资料。如寄件人未有使用该网上平台,则可向邮政局职员索取:

      1. 以“R”开首的挂号条码标籤及
      2. 没有条码的报关单 (CN22)。

      然后透过「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输入挂号条码并按指示如实输入报关资料,即可投寄。

    • 经邮箱投寄的普通邮件

      寄件人如透过香港邮政邮箱投寄普通邮件往上述目的地,需于寄件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如香港邮政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内载货品邮件并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将根据邮件上的回邮地址发出通知信要求寄件人前往指定邮政局补交资料。如寄件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交有关资料,香港邮政将把邮件退回寄件人,而邮费将不获退还。如果没有回邮地址或未能联络寄件人,邮件将会被销毁,而邮费亦不会被退回。

    • 经「智邮寄」投寄的各类邮件

      寄件人使用「智邮寄」投寄各类内载货品邮件往上述目的地时,如未预先经网上平台办理投寄手续及提交报关资料,应直接在使用「智邮寄」製作投寄标贴时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3. 大量投寄空邮、大量投寄轻邮件(空邮及平邮)、易网递邮件

    • 寄件人在「投寄易」或「立即寄件」网上平台预备上述邮件的邮寄标籤时,已填妥有关报关资料,该投寄资料将自动成为电子报关资料,并不需要再次输入电子报关资料。寄件人只需如常製作投寄标籤及寄件即可。

重要事项展开/摺叠

  1. 按照以上目的地邮政机关的要求,各类内载货品的邮件但凡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均可能被延误清关、被退回或甚至被销毁。
  2. 对于投寄后发现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的货品邮件,寄件人将会被要求补回所需的电子报关资料,或有关邮件将退回寄件人。寄件人应注意在邮件上填写回邮地址。否则,我们将销毁任何没有回邮地址或未能联络寄件人的邮件。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销毁的邮件,邮费不会获退回。
  3. 透过网上平台收集的个人资料,香港邮政只会用作处理客户的投寄事宜,并会经电子数据联通传送给已使用电子清关的海外邮政机构及目的地海关以作清关用途。除非所作用途为法例容许或属法例规定,否则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所得的资料不会作其他用途。
  4. 为加快清关程序,寄件人在投寄文件及货品往所有目的地前,应尽量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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