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寄郵件往指定目的地 須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寄件人投寄內載貨品郵件往或經轉以下目的地前,必須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1. 投寄內載貨品的各類郵件往印度尼西亞(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澳洲、巴西、約旦、韓國、挪威、瑞士、歐盟27個成員國*、內地、英國及美國**
  2. 投寄內載貨品的空郵郵件經轉歐盟27個成員國、挪威及瑞士

請點擊此處查看目的地名單。

*歐盟27個成員國:法國、德國、西班牙、荷蘭、比利時、意大利、丹麥、瑞典、愛爾蘭、奧地利、盧森堡、芬蘭、葡萄牙、波蘭、捷克、希臘、匈牙利、克羅地亞、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塞浦路斯、斯洛伐克、馬爾他、拉脫維亞及保加利亞

**包括美國海外屬地 (加羅林群島、關島、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馬里亞納群島(北)、帕勞、波多黎各、薩摩亞(美國屬土)、美屬處女群島及威克島)

上述郵政機關提醒,各類內載貨品郵件如未附有正確電子報關資料,可能會導致清關延誤或不獲處理而被退回。寄件人應提供回郵地址及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手提電話號碼。被退回的郵件如未載有寄件人資料將被銷毀,而郵費將不獲退回。

為加快清關程序,寄件人在投寄文件及貨品往所有目的地前,應盡量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香港郵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網上平台(「郵件清關易」、「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及「立即寄件」)、香港郵政流動應用程式及各郵政局內配備的「郵件清關易」自助平台或平板電腦,供寄件人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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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清關易」網上平台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投寄內載貨品空郵郵件往/經轉歐盟、瑞士和挪威的海關要求

歐盟、瑞士和挪威已於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對進口及轉口內載貨品的空郵郵件實施歐盟進口管制系統2(ICS2)新的保安及安全措施,需預先為郵件在投寄地離境前進行初步清關評估。

投寄內載貨品的郵件,現時寄往歐盟和瑞士已需提交電子報關資料;而由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寄往挪威也有相關要求。根據新措施,相關外地海關將會就郵寄往或經轉該地內載貨品的空郵郵件,寄件人必須提交準確的電子報關資料供海關評估。

寄件人需提供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手提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以在有需要時可收取由香港郵政發出就目的地或相關海關在郵件清關上的要求的短訊或電郵。寄件人需於投寄後一至兩天內查看短訊或電郵,並於有需要時跟進有關事宜。相關短訊或電郵不會內藏超連結要求寄件人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如對有關短訊或電郵有任何懷疑,市民可直接聯絡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

請點擊此處查看目的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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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進口管制系統2 (ICS2)

提交電子報關資料的內容與現時以紙張表格申報一樣,包括:展開/摺疊

為方便寄件人輸入電子報關資料,香港郵政已提供各項渠道供寄件人於寄件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包括:展開/摺疊

寄件人可使用電腦或移動裝置,透過以上渠道隨時隨地提供電子報關資料。同時,香港郵政亦已在全線郵政局內設置「郵件清關易」自助平台或平板電腦,讓沒有自備有關裝置的寄件人仍可提交資料,簡單便捷。

請下載「香港郵政」手機應用程式,快捷地輸入電子報關資料

「香港郵政」手機應用程式(iOS)

「香港郵政」手機應用程式(Android)

請參考如何使用「香港郵政」手機應用程式內的「郵件清關易」功能

注意事項:展開/摺疊

  1. 特快專遞及包裹(空郵及平郵) - 提交電子報關資料的途徑

    • 特快專遞及包裹(空郵及平郵) - 提交電子報關資料的途徑的無障礙版本

    • 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郵件需附有電子報關資料
    • 如寄件人使用手寫的投寄表格,寄件前請選擇合適的平台,包括「郵件清關易」或「我的特快專遞」輸入電子報關資料。
    • 投寄時,寄件人可向櫃位索取透明表格袋載入投寄表格及其他有關文件。
    • 上門收件服務並不適用於利用「郵件清關易」及「投寄易」製作投寄表格的特快專遞郵件。
    • 寄件人使用上門收件服務時,必須確保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特快專遞郵件已附上電子報關資料。郵差同事會要求寄件人提供已輸入資料的證明 (如「郵件清關易」確認電郵、或「我的特快專遞」記錄)。
  2. 掛號及普通郵包(空郵及平郵) - 提交電子報關資料的途俓

    • 掛號及普通郵件(空郵及平郵) - 提交電子報關資料的途徑的無障礙版本

    • 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郵件需附有電子報關資料
    • 寄件人如現時已使用「立即寄件」網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已輸入報關資料,則無需再次提供電子報關資料。如未有使用,則應在投寄普通及掛號郵件前,預先向郵政局的櫃位索取標籤條碼以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 普通郵件:

      寄件人可透過「郵件清關易」網上平台提供電子報關資料,方法如下:

      • 於郵政局櫃台領取附有”U” 開首的郵件條碼報關單,並把附有條碼的報關單貼於郵件上,然後透過「郵件清關易」網上平台輸入郵件條碼並按指示如實輸入報關資料,即可投寄。

        CN22

    • 掛號郵件:

      寄件人如現時已使用「投寄易」或「立即寄件」網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已輸入報關資料,則無需再次提供電子報關資料。如寄件人未有使用該網上平台,則可向郵政局職員索取:

      1. 以“R”開首的掛號條碼標籤及
      2. 沒有條碼的報關單 (CN22)。

      然後透過「郵件清關易」網上平台輸入掛號條碼並按指示如實輸入報關資料,即可投寄。

    • 經郵箱投寄的普通郵件

      寄件人如透過香港郵政郵箱投寄普通郵件往上述目的地,需於寄件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如香港郵政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內載貨品郵件並未附有電子報關資料,將根據郵件上的回郵地址發出通知信要求寄件人前往指定郵政局補交資料。如寄件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補交有關資料,香港郵政將把郵件退回寄件人,而郵費將不獲退還。如果沒有回郵地址或未能聯絡寄件人,郵件將會被銷毁,而郵費亦不會被退回。

    • 經「智郵寄」投寄的各類郵件

      寄件人使用「智郵寄」投寄各類內載貨品郵件往上述目的地時,如未預先經網上平台辦理投寄手續及提交報關資料,應直接在使用「智郵寄」製作投寄標貼時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3. 大量投寄空郵、大量投寄輕郵件(空郵及平郵)、易網遞郵件

    • 寄件人在「投寄易」或「立即寄件」網上平台預備上述郵件的郵寄標籤時,已填妥有關報關資料,該投寄資料將自動成為電子報關資料,並不需要再次輸入電子報關資料。寄件人只需如常製作投寄標籤及寄件即可。

重要事項展開/摺疊

  1. 按照以上目的地郵政機關的要求,各類內載貨品的郵件但凡未附有電子報關資料均可能被延誤清關、被退回或甚至被銷毀。
  2. 對於投寄後發現未附有電子報關資料的貨品郵件,寄件人將會被要求補回所需的電子報關資料,或有關郵件將退回寄件人。寄件人應注意在郵件上填寫回郵地址。否則,我們將銷毁任何沒有回郵地址或未能聯絡寄件人的郵件。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銷毀的郵件,郵費不會獲退回。
  3. 透過網上平台收集的個人資料,香港郵政只會用作處理客戶的投寄事宜,並會經電子數據聯通傳送給已使用電子清關的海外郵政機構及目的地海關以作清關用途。除非所作用途為法例容許或屬法例規定,否則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所得的資料不會作其他用途。
  4. 為加快清關程序,寄件人在投寄文件及貨品往所有目的地前,應盡量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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